司法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二全文

日期:04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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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商品房价格越来越高,似乎已经成为父母为孩子婚房买单的标准。大部分是父母为孩子贷款首付,也有父母选择全款给孩子买房。可是,父母花了半辈子积蓄买的房子应该归谁?孩子离婚,房子该怎么分?

[事件回顾]

南林(化名)和小惠(化名)于2016年5月结婚。2014年9月,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其购买了一套房子,双方各出资230万元。但由于户口原因,房产登记的只有南林一人,当时小两口形影不离,也没人管。

婚后,由于工作原因,南林需要经常娱乐。一周五天,她都是凌晨到家,酒后的南林一改关心人的形象,对小惠又打又骂。两个人都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甜蜜,她的生活充满了争吵。

一年后,两人矛盾爆发,两人离婚。然而,在财产所有权上存在争议。南林认为,虽然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了房产,但只是登记了自己的名字,应该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。

肖辉认为,因为户口的原因,当时只写了南林的名字。他父母付了一半的房价,所以他应该拥有房子的一半。

因为无法达成共识,两人向法院起诉。

【婚姻法司法解释】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

1.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出资双方购房。

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。

2.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出资双方购房。

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。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

父母双方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。

该房产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认定为双方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因此,虽然南林和小惠的婚房登记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,但小惠父母的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小惠的赠与而不是对双方的赠与,因为是婚前购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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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荡东友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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