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度转业士官安置

日期:11-09

大家好,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。很多人还不知道2020年转业士官的安置情况。下面详细解释一下。现在让我们来看看!

军人退役后一般很难找到工作,不过还好国家有安置政策。那么2020年士官安置的最新政策是什么?复员军人安置取消是真的吗?如果政府不再安排安置,退伍军人该何去何从?

士官转业安置

随着自主创业退休养老金的不断提高,加上地方创业的有利环境,军官采取货币化安置也是逐年增加的趋势。但是,通过计划分配到机关工作,仍然是干部跳槽的重要途径。

目前军队面临转业安置,由地方安排工作的军人主要有两类:一是符合转业条件的军队干部;二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官。

退役士兵安置模式

1、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就业相结合的安置方式。

2.党委、政府负责安排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岗位;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帮助就业,并发给退休金。

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人员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列入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

50岁以上;

(二)二级甲等以上残疾;

(三)患严重疾病,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,不能正常工作的;

(四)经考核尚未作出结论或者当事人试用期未满的;

(五)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;

(六)被开除党籍或者被劳动教养被剥夺干部资格的;

(七)其他原因不适合安置的。

安置地点

一般配偶原籍或入伍时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居住地,也可以放在配偶入伍前或结婚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地。

1.随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配偶,可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。

(一)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;

(二)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;

(三)配偶已取得天津、重庆、省会(自治区首府)及副省级以上城市常住户口2人;(四)配偶已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。

2.父母无子女或者配偶是独生子女的,可以到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。未婚者可在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。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军人,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,可以到父母原籍、入伍地或父母退伍地。

3.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安置在其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其父母、配偶的父母或者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。

(一)自主择业;

(二)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、海军工作满10年的;

(三)战时荣立三等功,平时荣立二等功的奖励;

(四)因战、因公致残的。

4.同时转业的夫妻,可以在一方原籍或入伍地安置,也可以在配偶符合随军条件的地方安置;一方已转业,另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,可在另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。

重新安置政策

1、担任师级职务或营级以下职务且军龄不满20年的计划分配安置。

2.担任团、营级职务,军龄在20年以上的,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。

3.担任师级或者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年限最低的军队转业干部,一般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。转业干部人数较多、安排领导职务有困难的地区,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。

4.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,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。那些德才兼备的人可能会被提拔。在西藏或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,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。正职领导干部配备正职确有困难的,可以配备同级副职。

5.国家按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15%增加行政编制。增加的编制主要用于安排师、团级转业干部。

以上关于2020年转业士官安置的说明到此结束。希望能帮到大家。如果信息有误,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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